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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概况

发布时间:2011-12-04 19:52:50

学校设立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,属学校的职能部门,是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,主要职责有:

(一)认真贯彻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,负责全校设备、物料、工程、服务的采购招标工作。

(二)负责制定并完善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相关制度,规范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;

(三)审批校内自行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,规范自行采购行为;

(四)根据集中采购需求,依法依规组织单一来源采购、竞争性谈判、询比价、协议供应商遴选等;

(五)编制招标文件,发布招标信息,审核投标人资格,组织项目开评标;

(六)组织合同的谈判、审查与会签;

(七)负责采购与招标资料的归档与保存等工作;

(八)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校设立采购与招标监督小组,采购与招标监督小组组长由董事会授权代表担任,审计、财务、工会等部门为该小组成员单位。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和各自职责对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相关环节进行监督。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有:

(一)组织成员单位制定采购与招标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;

(二)监督评标委员会或评标专家小组成员的产生;

(三)对采购过程中因不规范行为所形成的结果提出处理意见;

(四)受理采购与招标活动中的有关投诉;

采购申请单位(机关以处室为申请单位、各二级学院以大实验中心为申请单位)具体负责本单位采购与招标工作的技术性和事务性事项,并指定一名领导作为该单位采购与招标工作责任人,主要职责有: 

(一)负责组织本单位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查和可行性论证;

(二)负责相关采购与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;

(三)负责拟订相关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内容和技术标评审方案;

(四)负责相关招标技术释疑;

(五)选派一名代表参与相关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;

(六)参与相关采购项目合同的洽谈、审查与会签,并负责相关合同履行;

(七)负责组织相关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。

学校根据采购与招标工作的需要,依法组建项目评标专家委员会或评标专家小组。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学校相关业务部门代表和校内外有关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,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,其中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。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的产生办法: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;特殊招标项目可以采取直接确定方式。